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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解释

时间:2017-03-21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2017年2月24日,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实施《红十字会法》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7年5月8日是第70个世界红十字日,选择这一天作为新版《红十字会法》的正式施行之日,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新版《红十字会法》共七章三十条,有18条涉及重要修改或补充,同时还有一些文字修改和条款调整。结构上更加完整,内容更加丰富。
    新版《红十字会法》进一步完善了法定职责使“三救三献”工作有法可依;健全了内部治理结构,为推进红十字会群团机构改革提供了依据;强化了财产监督,增加了法律责任的规定。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也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这些重大修改和补充,有利于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提高红十字会的公信力。

责编:东台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