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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东台市红十字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1-09-16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市红十字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经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登记和就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如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3、要求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具有东台市户籍,身体健康。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月9月16日- 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金海东路18号,市卫健委五楼东首,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报名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现场填写《东台市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资料代为报名。
3、资格审核: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若报名人数超过8人)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8名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察阅读理解政策的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能否履行岗位职责与沟通表达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开考比例的采用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
总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人员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市红十字会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根据苏人社规〔2021〕3 号《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困难相关佐证材料(未能提供的,须在上岗前办理相关手续)。
2、进入体检人员需提供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试相关信息均在东台市红十字会网站(www.dthsz.com)和“东台红会应急救援”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5- 68009969(市第十一派驻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0515-85222826(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本招聘公告由东台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一、招聘岗位
1、拥护党的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经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失业登记和就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如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3、要求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表现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具有东台市户籍,身体健康。
5、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月9月16日- 9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金海东路18号,市卫健委五楼东首,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报名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现场填写《东台市红十字会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资料代为报名。
3、资格审核: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若报名人数超过8人)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按成绩由高到低取前8名进入面试。笔试主要考察阅读理解政策的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能否履行岗位职责与沟通表达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开考比例的采用面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
总成绩合格者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人员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市红十字会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根据苏人社规〔2021〕3 号《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困难相关佐证材料(未能提供的,须在上岗前办理相关手续)。
2、进入体检人员需提供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试相关信息均在东台市红十字会网站(www.dthsz.com)和“东台红会应急救援”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5- 68009969(市第十一派驻纪检组)。
招聘咨询电话:0515-85222826(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本招聘公告由东台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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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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