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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简介

时间:2022-06-24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东台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2006年12月,根据东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通知》(东市编 [2006]12 号),市红十字会由市卫生局代管改为市政府领导联系,独立开展工作。成立党支部,隶属市级机关工委。 
      市红十字会职责是:(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其它法规、条例;依法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工作;(二)依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三)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管理备灾、救灾设施,筹措、储备救灾救助款物,制定备灾救灾和对突发事件救助的预案,招募、培训从事救助工作的志愿者,建立红十字会系统的备灾救灾网络;(四)依法开展募捐,设立用于救灾救助的物资募集接收点(募捐箱),设立红十字备灾救助基金,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配合上级红十字会或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五)制定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计划,在社区以及容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中,结合安全生产、职业培训、卫生保健,对有关人员开展初级救护技能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灾、防病知识,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六)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采集、服务等工作,依法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宣传、组织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关怀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等工作。(七)与教育部门配合,将学校红十字会工作与学生素质教育、品德教育相结合,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体现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八)大力发展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拓展红十字进社区、进村镇服务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九)承办同级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3年6月,经市红十字会批准,东台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成立,2017年5月在东台市民政局注册登记。
      2014年5月,市红十字会成立志愿服务大队。到2022年5月,大队共分四大类9支志愿服务队:一、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分为应急救援、心理援助、救护培训师资);二、人道关爱志愿服务队(分为“爱心妈妈”、慰问帮扶);三、造血干细胞捐献动员志愿服务队(含推动无偿献血);四、养老照护志愿服务队。
2015年8月27日,市红十字会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7年3月17日,市红十字会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选举副市长孙燕春为市红十字会会长。
2022年6月21日,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同日,市红十字会召开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副市长王颜勤为市红十字会会长。
截止2022年5月,全市共有镇(区)红十字会17个,医疗卫生机构红十字会30个,学校红十字会65个,其他机构红十字会15个,相关团体会员单位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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